一、专业与专门化方向
专业名称:舞蹈
专门化方向: 中国舞表演
二、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
入学要求:初中毕业生
基本学制:3 年
三、培养目标
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引下,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 重点,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能适应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和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艺术职业 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舞蹈表演专业职业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德艺双馨、全 面发展的舞蹈表演艺术专门人才。
四、职业 (岗位) 面向、职业资格与继续学习专业
专门化方向 | 职业 (岗位) | 职业资格要求 | 继续学习专业 | |
中国舞表演 | 1. 从事舞台表演工 作 2. 从事舞蹈编排工 作 3. 从事舞蹈教育工 作 4. 为高等艺术院校 培养后备生。 |
目前尚无与舞蹈专业 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考 核 |
高职: 舞 蹈 表 演、舞蹈 教育、舞 蹈学等 |
本科: 舞 蹈 表 演、舞蹈 教育、舞 蹈学等 |
五、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
( 一) 综合素质
1.热爱祖国,初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为人民服务。
2.具有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勇于创新。
3.具备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
4.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5.具有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能够在欣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过程中不断陶冶情操, 提高素养。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掌握基本的就业和创业知识。
(二) 职业能力 (职业能力分析见附录)
1.一般通用能力:
(1) 具备基本的汉语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与初步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2) 掌握初步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收集、处理能力。
(3) 具有继续学习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具有初步的社会交往和活动能力。 2.行业通用能力:
(1) 具有一定的舞蹈表现能力和初步的舞蹈创作能力。
(2) 具备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3) 具有正确的艺术审美和舞蹈鉴赏能力。
(4) 掌握基本的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岗位变化的能力。 3.职业特定能力:
(1) 熟练掌握各种舞蹈的身韵动律特点和表演技能,具备舞蹈表演能力。
(2) 掌握教学和培训对象年龄和自身素质特点,能针对性地选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具备舞蹈培训和教学能力。
(3) 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和政策法规,具备运用舞蹈基本理论知识独立分析、创 编符合时代特色的舞蹈作品的能力。
六、课程结构与教学时间分配
| 剧 目 | 40 | 360 | 360 | 4 | 4 | 4 | 4 | ★ | |||||
基本乐理 | 4 | 72 | 72 | 2 | 2 | ★ | ||||||||
简谱视唱 | 4 | 72 | 72 | 2 | 2 | ★ | ||||||||
艺术概论 | 4 | 64 | 64 | ★ | ||||||||||
舞蹈赏析 | 4 | 64 | 64 | ★ | ||||||||||
化 妆 | 4 | 72 | 72 | 2 | 2 | ★ | ||||||||
小 计 | 244 | 2702 | 344 | 2358 | 18 | 18 | 26 | 26 | 26 | 26 | ||||
限 选 课 程 | 选 修 课 程 | 语 音 | 2 | 36 | 10 | 26 | 2 | ★ | ||||||
器乐演奏 | 2 | 64 | 64 | ★ | ||||||||||
小 计 | 4 | 100 | 10 | 90 | 2 | |||||||||
证书 培训 考核 | 普通话等级证书 | ★ | ||||||||||||
计算机等级证书 | ★ | |||||||||||||
演员证书 | ★ | |||||||||||||
毕业实习 | 34 | 1368 | 1368 | |||||||||||
合 计 | 418 | 5804 | 1936 | 3868 | 32 | 32 | 40 | 40 | 42 | 40 |
八、主要专业课程教学要求
课程名称 (课时) | 主要内容 | 能力要求 |
古典舞基训 (1400) | 本课程是本专业学生的专 业基础课程。通过教学,使学 生基本解决身体的柔韧度与协 调性,初步掌握古典舞基训开、 绷、直立的训练方法与古典舞 技术技巧的运用,为今后的剧 目学习打下基础。 | (1) 具有运用基本舞蹈知识,理性认知、分析、 鉴赏和表现舞蹈的能力; (2) 为继续学习专业奠定基础能力 |
民 间 舞 (700) | 通过民间舞训练,使学生 基本掌握汉族 (云南花灯、东 北秧歌、安徽花鼓灯、胶州秧 歌)、少数民族 (藏族、蒙古族、 维吾尔族、傣族) 的基本动律 和民俗特点。提高学生身体各 部位的协调性。 | (1) 具备对我国民族、民间舞蹈的认知、分析、 鉴赏和表现能力; (2) 培养对我国民族舞蹈文化的感情和民族精 神 (3) 掌握初步的各民族的风格; |
毯 技 (858) | 通过毯子功训练,强化学 生的身体素质,特别提高学生 腿、腰等部位的软度、力度和 控制能力,掌握腿功、腰功的 基本技巧动作。并使学生了解 “跟斗”的基本要领,掌握一 定的“跟斗”技巧。 | (1) 具有运用基础技术技巧表现舞蹈的能力; (2) 为以后舞蹈创作活动奠定基础能力。 |
技 巧 (272) | 通过技巧课教学,使学生把握 住舞蹈技巧“高、飘、稳、准” 的技术。为舞蹈表演中的技巧打 下坚实的基础。 | (1) 了解科学的跟头方法,具有正确运用呼吸 的能力; (2) 具备一定水平的技术能力与舞蹈表现能力 |
剧 目 (316) | 通过剧目课教学,使学生 把基训、 民间舞、技巧、毯技 专业基础课的知识和技能通过 剧目进行合成,培养和提高学 生的综合表演能力与舞台感, 掌握舞蹈的基础表演程式,具 有一定的塑造角色的能力,舞 台上具有二度创作的能力。 | (1) 正确掌握所学舞蹈的表演技法; (2) 具有运用所学舞蹈知识表演不同作品的能 力; (3) 具备一定水平的舞蹈表现能力 |
基本乐理 | (1) 音、音高、音值、音程、和弦; | (1) 具有运用基本乐理知识,理性认知、分析、 |
(64) | (2) 节拍、节奏; (3) 调、大小调式、五声调式、转 调、调式分析; (4) 音乐记号、音乐术语 | 鉴赏和表现音乐的能力; (2) 为继续学习专业奠定基础能力 |
简谱视唱 (72) | (1) 简谱常用调、调式、节拍、节 奏练习曲的视唱训练; (2) 单音、音程、三和弦、简短旋 律的听唱和记谱训练; (3) (3) 根据学生情况,也可进行 相应的简谱视唱练耳训练 | (1) 掌握简谱常用调、调式、节拍、节奏乐曲 的视谱即唱的能力; (2) 具有基本的音高、节拍、节奏、调式、旋 律的感知和记录能力; (3) 具有一定的音乐听觉、感受和表达音乐的 能力 |
艺术概论 (64) | 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 关于艺术的本质、特征、发生、发 展、构成和功能作用的基本知识、 了解戏剧、美术、音乐、舞蹈等艺 术现象的特点。 | 提高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树立正确的艺 术观。 |
舞蹈赏析 (64) | 通过对舞蹈作品的欣赏以与对 作品的剖析使学生更深层次的理解 作品的内涵。 | 为舞台上的舞蹈表演打下更深厚的基础。 |
化 妆 (72) |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舞台表演人物化妆造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法。 |
九、专业教师基本要求
1.本专业专任专业教师与在籍学生之比为 1:20;专任专业教师应具有艺术类专业本科 与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 (或硕士与以上学位) 不低于5%;高级职称不低于 20%;兼职教师 占专业教师总数的 10%~30%,其中具有中级与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所占比例 不低于 60%。
2.“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 30%与以上,3 年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应符合“省教 育厅办公室公布的《XX 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 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如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演员或演奏 员等。
3.专业教师应认真践行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正确教 育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关心爱护学生,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能适应现代职业教 育教学要求 (如理实一体化教学、信息化教学等) ,积极参加“五课”教研、教学改革、教 学和技能竞赛等活动,完成教师业务培训和专业实践任务,终身学习,开拓创新。兼职教师 须经过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和考核,每学期承担不少于 30 学时的教学任务。
十、实训 (实验) 基本条件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与课程设置的需要,按每班 20 名学生为基准,校内实 训教学功能室配置如下:
教学功能室 | 主要设备名称 | 数量 (个/架/套) | 规格和技术的特殊要求 |
舞台 | 专业舞台灯光系统 |
1 | 数字灯光控制台、 ≥2000W 的常规灯具、LED 效果灯 |
专业舞台音响系统 |
1 | 数字音频控制台、 ≥2000W 的功放、扬声器、数字周边 | |
舞蹈教室 | 舞台地胶 | 150m2 | ≥1.8m×4mm |
灯光系统 |
1 | 数字灯光控制台、 ≥2000W 的常规灯具 | |
音响系统 |
1 | 数字音频控制台、 ≥2000W 的功放、扬声器、数字周边 | |
舞蹈排练厅 | 立式钢琴 | 1 | 118M+与以上 |
地胶 | 100m2 | ≥1.8m×4mm | |
把杆 | 1 | 木质 4m×5.5mm | |
多媒体系统 | 1 | ≥3000 流明量投影仪 |
十一、编制说明
1.本方案主要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 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 见》编制。
2.本方案充分体现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题的模块化 专业课程体系的课程改革理念,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六年制舞蹈专业 (中国舞表演方向)。
3.本方案实行“3+1”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 10 个学期,校外顶岗实习 时间为 2 学期。每学期按 20 周计算,每学年为 52 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 (含复习考试), 假期 12 周。第一至第十学期,每学期教学周 18 周,机动、考试各 1 周。第十一学期顶岗实 习 18 或 19 周,按每周 30 学时计算。
4.本方案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分别设有必修课与选修课。必修课指为保证专业 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限选课是 为不同专门化方向或学习目标的学生设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模块化课程;任选课是为拓展 学生知识和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潜能,满足学生继续学习需要而设定的课程。任选课课时 应不少于总课时的 10%。
5.实训实习是重要的必修课程,有校内外职业实践活动、顶岗实习与毕业汇报演出等。 学校应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实习 基地建设。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共同制定顶岗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强化过程管理,将学校、 实习单位和学生自我评价相结合,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综合评价。
6.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本,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做中学、 做中教”,理实一体,开展项目教学、场景教学、主题教学和岗位教学,注重因材施教;坚 持教学质量评价主体、方式、过程的多元化,鼓励引导行业企业、学生和家长的参与,探索 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
附录
舞蹈专业职业能力分析
注:本表是方案开发组集成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发。职业学校应结合本校特点和区域行业企业岗位需求,充分调研后,制定本校的该专业职业能力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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