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学生会日常行为规范,遵守上岗要求,本学期学生处把学生会成员上岗时的行为管理纳入到学分制管理体系,旨在通过对学生会成员每学期工作评定的考评,以学分的形式规范学生会成员上岗表现的评价体系达到提高学生会成员遵纪守规的自觉性目的促进良好的学风和校风的形成。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杨利军
副组长:马瑞臣、靳磊、李强
成 员:卢凡、吕英、杨帆、段佳伟、樊崇怀、刘江、学生会成员
职 责:负责对全体学生会成员德育学分制实施的工作指导。组长负责对德育学分制具体的制度和建设,副组长负责实施工作。
三、实施原则
1、学分制的实施由组长、副组长及学生会成员共同参与考核记录,评价的结果由组长副组长审核通过。
2、德育学分制由常规分评价为依据将德育的过程和结果量化通过对学生会成员的出勤、纪律、军容风貌、公物维护、大型活动的综合考评来实施。
3、通过考评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使学生会成员明确努力前进的方向,引导学生巩固和发扬自己的良好的品德因素,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四、德育学分考核细则
1、德育学分设定
(1) 每位学生每学期基础为100分
(2) 根据学生得分情况确定德育评定等级
(3) 上岗实行签到制
2、奖励规定:
(1) 每学期德育学分为优秀者(90分—100分)评为“优秀干部”
(2) 每学期德育学分为良好者(89分—80分)评为“优秀学员”
3、处罚规定:
(1) 每学期德育学分不足80分者,不得参与任何评比并给予内部警告处分
(2) 每学期德育学分不足60分者,直接从学生会开除并给予校级警告处分
(3) 凡是被组长在会上警告过三次者直接从学生会开除。
(4) 准时参加学生会会议,2次不到者,会上自我检讨加学生会内部处分
(5) 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考核制度的成员,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校级处分。
五、德育学分考核和管理
(1) 副组长每月初向组长报告各部学分考核结果,表明应表扬和处分的部员,并交材料交到组长存档。组长协同副组长每月定期通报和公示。
(2) 学期末各副组长报统计结果,组长对各部考核评定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后,决定奖励与惩罚。
学生会德育学分制评分标准
一、出勤
1、迟到者每人每次扣1分,
2、在上岗期间无故缺勤每人每次扣2分
3、每天上岗签到,若有代签现象。每人每次扣3分,代签者双倍扣分。
二、纪律
1、在上岗期间,如发现收听音频设备、接听与工作未相关的电话,每人每次扣3分。
2、不服从管理者,有顶撞部长及部长以上者,扣4分。
3、抽烟、酗酒、侮辱、诽谤、谩骂他人,发现者每人每次扣10分。
4、打架、闹事、肆意破坏学校公物,发现者每人每次扣10分。
5、在上岗期间,如发现或老师反映有顶撞老师,与老师发生冲突者。每人按事情严重扣5—10分。
三、军容风纪
1、在上岗期间穿着不符合要求的(军容不整、敞胸露坏、军便混搭)不佩戴胸卡(特别自己的牌不能借给非学生会人员佩戴)发型未达到标准,有化妆佩戴首饰的现象。发现者每人每次扣5分。
2、上岗未穿军服者,每人每次扣6分。
四、大型活动
1、无特殊原因,拒不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不配合学校工作的,每人每次扣10—20分。
加分制
1、如需替岗,替岗者,每人每次加2分。
2、如节假日需来上岗,上岗者每人每次加5分。
3、大型活动需上岗,上岗者每人每次加3分。
4、大型活动中突出表现者,每人每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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