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按照“国务院自2015年起,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决定,结合自治区职业教育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自治区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早谋划,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及早谋划活动周工作安排,提前进行工作部署;要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活动周的策划、宣传和各项组织准备工作;要加强统筹,做好盟市本级的活动周相关工作,并统筹好所属旗(县、区)和有关学校活动周相关活动;各职业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开放校园、开放企业、为民服务等活动,充分展示自治区职业教育成果,让社会更加了解、更加认同、更加支持职业教育。各地要形成职业教育活动周专题方案,于4月20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
二、加强宣传,不断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2016年3月在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组织的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等系列活动即为2016年自治区“职业教育活动周”总开幕式。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活动周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教育宣传活动。要广泛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全面宣传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决策部署、改革举措,深入宣传职业教育助学、就业和升学各项政策举措;要积极宣传典型经验,突出反映各地发展职业教育的特点、亮点、举措、成效;要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各类、各个层面的先进事迹,正面展示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积极开展劳模、技能大师、技术能手和优秀人才进校园活动。各地开展活动周的宣传素材和资料,要实时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做好总结,延伸职业教育活动周效果。各地在开展好活动周各项活动的同时,要注重总结活动周经验,形成有益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成果。特别是要围绕活动周,挖掘一批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为我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供借鉴和支撑。各地活动周总结、宣传报道汇编和相关资料,于活动周结束后汇总报自治区。
联系人:林福利
联系电话:0471-2857007
电子邮箱:linfl0824@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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